

水质检测不合格时,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涉事水源,查明污染原因,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,并按规定完成清洗消毒与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。具体措施如下:
立即停用并保护现场
停止饮用、做饭等一切用水,改用瓶装水作为临时生活用水
保留水样、拍照录像留存证据,为后续检测分析做准备
查明并切断污染源
从用户端→二次供水设施→市政管网依次排查(可参考:用户室内管材老化→水箱密封不严/未定期清洗→市政施工污染)
若为二次供水设施问题,应立即通知供水企业和卫生部门共同查清原因,防止污染扩大
清洗消毒与整改
管道锈蚀/铁锈超标 → 更换老化管材,放水冲洗管道5-10分钟
菌落总数超标 → 重点清洗水箱并消毒,检查密封性
消毒设备故障 → 启用备用消毒装置并及时修复
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由取得《卫生许可证》的专业机构清洗消毒
针对具体污染物采取对应措施:
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
清洗消毒后,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水质抽样检测合格,方能投入使用
造成水质事故的,应在24小时内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
报告与追责
向物业、供水单位及卫健委监督所/疾控中心报告
对整改不力、水质仍不达标的单位,监管部门可依法处罚(如责令限期改正、罚款直至暂停供水),并纳入重点监管
风险提示:若涉及饮用水安全问题,上述操作应结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,具体整改时限和复检标准以官方通知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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